进口铝合金,使用原产地证经税管局对外核查确认为:铝合金管

问:我们公司被海关稽查认定部分进口货物由于漏报部分特许权使用费导致漏缴税款铝合金管 ,请问会有什么后果?

答:要结合具体情形分析相关责任及其承担问题铝合金管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所得的,没收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如贵司漏报部分特许权使用费构成申报不实,海关可结合具体情形对贵司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根据《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可以处以罚款,有所得的,没收所得铝合金管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该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所得的,没收所得。

本案中,当事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原产国:巴基斯坦铝合金管 。提交原产地证号:07FTA-KHI- 000XXXX-2022,享受协定税率优惠,减免关税26814.98元人 民币,减免增值税额3485.95元人民币。2023年11月17日, 税管局对原产地证书(07FTA-KHI- 000XXXX-2022)发起 对外核查函,经外方确认该原产地证系。当事人申报进口涉案货物时提交原产地证书为享受协定税率造成漏缴税款构成。

综合上述,当事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行为,已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铝合金管 。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J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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